关于申报2026~2027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“激光与增材制造”专项的通知
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“激光与增材制造”专项项目开始申报,要求如下:
一、 支持方向
本专项共设置3个专题共11个研究方向。各专题具体研究方向详见申报指南(附件1)。
二、实施期限与资助额度
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,资助经费为1000~1500万元/项(各研究方向额度参阅附件1)。
三、 申报流程
申请人需通过 “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”( http://pro.gdstc.gd.gov.cn )(未有该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将个人姓名、职称、邮箱地址、手机号码发送邮件至 suliuting@cuhk.edu.cn 创建账号)在线填写并上传必要的技术、财务、知识产权、合作协议、承诺函、推荐函(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,须加盖我校公章)等佐证支撑材料,于2025年10月29日中午12:00前在线提交,无需打印纸质材料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项目应注重产学研结合、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联合申报,每个项目参研单位数不超过5个,项目负责人需与各参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,建议明确研究内容分工、资金分配、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并上传系统附件;
2、对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,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不少于50%(自筹经费由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);
3、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,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、经济指标。项目一经立项,技术、产品、经济等考核指标不予修改调整;
4、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或参与1项;
5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:
(1)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(含3项)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(平台类、普惠性政策类、后补助类项目除外);
(2)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(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仍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团队);
(3)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已获省科技计划立项。
6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。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,申请人应按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(附件2)的有关要求,加强知识产权管理,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,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,勿简单以专利数量、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;
7、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申报指南(附件1)。
五、联系方式
附件2-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Annex2-Guidelines for High-Qual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alysis and Assessment
